央廣網長春12月18日消息(記者郭明彤)近日,長春市交通運輸部門公布兩起典型案例,旨在以案釋法、警鐘長鳴,提醒廣大從業(yè)人員和網約車平臺公司規(guī)范經營行為,提升服務質量,嚴格遵守法律法規(guī)。
案例一:12月12日,吉ADQ3311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王*成不按照規(guī)定使用文明用語,依據《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(yè)資格管理規(guī)定》,對王*成罰款500元,扣除服務質量信譽考核20分(扣滿20分需要重新培訓學習并參加考試,通過后方可上崗)。所屬平臺公司享道出行(上海)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公司,涉嫌網約車平臺公司未履行管理責任,出現甩客、故意繞道、違規(guī)收費等嚴重違反國家相關運營服務標準行為,依據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》,罰款18000元。
案例二:12月13日,吉A883NG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齊*不按照規(guī)定使用文明用語,依據《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(yè)資格管理規(guī)定》,對齊*罰款500元,扣除服務質量信譽考核20分(扣滿20分需要重新培訓學習并參加考試,通過后方可上崗)。所屬平臺公司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長春分公司,涉嫌網約車平臺公司未履行管理責任,出現甩客、故意繞道、違規(guī)收費等嚴重違反國家相關運營服務標準行為,依據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》,罰款18000元。